前面不远,左邻右舍的邻居也相隔甚远,是以两人的关系瞒的很好。
也许正是如此,他才会想着杀人夺财。
反正没人会怀疑到他身上。
大可以拿着原主的钱财逍遥快活。
约莫两刻钟后,终于在月色下看到一栋茅草屋,那就是刘青家。
小心跨过半人高的篱笆后,陆逢时停了下来。
她将背包放下,用手将发髻扯散,再用手抠破额头已经结痂的伤口,将血抹在唇上,而后用银簪伸进有半指缝隙的门缝内,轻轻拨开门闩。
刘青贪财,但也谨慎。
所以没拿陆逢时头上的银簪。
门被打开,陆逢时整理下情绪,掐着嗓子喊:“刘青,你还我命来。”
幸好院子没养狗,陆逢时想,不然这招还真不好使。
刘青已经睡下,迷迷糊糊听到有人喊他。
等他睁开眼,竟见一女子披头散发站在床前,顿时吓得三魂没了七魄:“陆...陆逢时,你没死?你别过来,别过来....啊”
后面“啊”因害怕,都成了颤音。
陆逢时适时伸出因出血过多而泛白的爪子,朝他脖子上去:“刘青,我死的好惨,你还我命来...”
刘青“嗷~”一嗓子,白眼一翻,被吓晕了过去。
“切,就这胆子。”
当时怎么就敢杀人?!
陆逢时将垂在前面的头发拨弄到脑海,在屋子里翻找,终于找到被刘青拿走的钱财。
临走时来到床边,毫不犹豫将银簪狠狠刺入他脖子。
不是杀人夺财?
明日被人发现时,官府的定论也会是如此。
这一刺,是为原主报仇。
也是自保。
等他醒来,发现自己装神弄鬼,还把钱财拿走,保不齐会威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