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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养老啦!(1 / 6)

5月10号,林见鹿搬家了。

没买,在离南锣鼓巷不算远的一个单位小区里租了一套房子,58平,二室一厅,一个月240块钱,包水电费,没物业费。

骑自行车回家,大概15分钟。

林爸林妈都跑过来看了看,没说啥,家里的确太小了,儿子也大了,现在又不缺这个几百块,租就租吧,比买便宜多啦!

他舒坦点儿,其实自己两口子也住的松快,又不耽误回家吃饭。

至于让他们也来住,那是不可能来的,“你疯啦?咱家那三十多平的两间屋子,一个月租金交给街道,才十二块五,上哪儿再找那么便宜的房子去?我跟你爸必须占着窝!再说了,你特么一走,跟你爸我俩住着宽敞着呢!”

把赵猴儿他们叫来,几个兄弟一起给燎个锅底,新床新被新棉花,这就算是自己安了一个小家了——手里钱暂时不多,考虑性价比,考虑后世增值问题,他还是打算要买个小院子,还在打听,看了几处,不甚满意。不是太贵,就是太破。

结果,好事儿忽然来了。

滚石要给发工资了。

决定跟林见鹿结算前五十万张在湾湾销售的唱片的版税,当然,按照当初合同约定的顶格15%的分成结算。

简直爽翻!

税前到手1350万新台币,折合米刀大概是43万多。

因为签唱片约的时候,林见鹿压根儿没有经纪约,所以这笔钱无须向两个经纪人分成,这也是当初签经纪约的时候都说好的,要等林见鹿签下份合同,她们两位经纪人才可以分钱——所以事实上,之前跑了几场商演,林见鹿赚了大概十一万米刀左右,葛福红好歹还算分了万把块,但张爱嘉至今为止,还没从林见鹿的经纪合约里分到一分钱呢,最多就是按照约定,葛福红会匀给她三成!

滚石那边很贴心地问,要不要给开个湾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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