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变故,没办法继续再合作了而已。
而即便是退回湾湾,人家手握年代集团等大型传媒集团,手里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综艺制作公司等一大堆,依然是绝对大亨。
背靠如此大亨,外加自身也手腕超强,葛福红的能量,你大概可以想到。
现在呢,是她们两位都很看好你,想要跟你签经纪约,都托到过我这里,你可以不急着做决定,但也该考虑考虑了,毕竟以后在港港也好、湾湾也罢,很多活动很多业务,的确要有个经纪人来给你打理。
而她们两位,论能量,论口碑,其实都很合适,看你自己考虑。
第二件事,专辑卖得很好,但大家普遍觉得,还能更好,湾湾这边的歌迷,普遍很喜欢你,公司内部讨论,也觉得完全可以尝试把你打造成滚石这边的第一个偶像派,所以,决定再给你投一笔钱,再拍几首mv!
歌你自己选,我之前看过你写的《童话》和《十年》的脚本,都很好,可以直接按照那个脚本拍,需要公司为你做什么,尽管开口,需要多少经费,直接说。
但是,要快,趁热打铁不能拖。
第三件事,休息两天,公司要安排你去港港了,毕竟那边也卖的很好,而且你本人往那边跑一跑,也肯定能卖的更好!甚至接下来,看港港那边的情况,最好能抽出三五天时间,往李家坡和大马也跑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