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合”双方需同时出具所持的两符,在比对一致后,方可开展交易,室町幕府持明帝国发放的银符,以朝贡的名义向明帝国派出贸易船只,并在指定港口——宁波交割货物,大明帝国则以“国赐”的名义交付日方所需要的商品。
历史上,大明与倭国的勘合贸易,正是永乐年间开始。
不过,在勘合贸易的船上往往还载有大量的附载物,这些商品需在宁波市舶司接受明帝国的“抽分”(即实物关税),再予以“官买”或由“官准牙行”(贸易公司)进行互市贸易。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扇子、名刀、漆器等手工业产品之外,大明还从倭国大量进口硫黄、银、铜等矿物,这大明朝廷对硫黄的需求自然源于军事领域,用以制作火药火器,而以铜钱收购白银和倭国铜,却是稳赚不赔的生意。
倭国国内银贱而钱贵,“明日贸易”后期,大明几乎有十五成左右的白银皆从倭国流入,由于当时的倭国没有对铜矿石进行提炼的技术,倭国的铜矿石往往也含有大量的银元素,因此即使大明以高价收购白银和倭国铜,利润依旧颇为丰厚。
毕竟大明本土极其缺铜,否则老朱也不会被逼得搞什么宝钞,平白降低朝廷的信用了。
另一方面,倭国通过这“勘合贸易”,那也是赚得盆满钵满,不仅日商采购的如生丝、药材、字画、书籍等中原产品在倭国境内获利丰厚,就连大明王朝的法定货币“永乐通宝”,也获得了如同后世美元一般的信用和购买力。
以至于每每勘合贸易船返航之时,倭国国内都是一片“唐船归朝,宣德钱到来”的喜悦之情,倭国上下不再以向明称藩为耻,反倒是因为掌控这条财源而沾沾自喜,甚至在船头竖起“大日国进贡船”的大旗来彰显得意。
简而言之,大明与倭国的“勘合贸易”,这是对双方都有益处的好事。
可是问题在于,倭国纵民为盗劫掠沿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