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跟狼群为了那一股子清泉付出的沉没成本太大有关,关于这一点,人跟狼之间没啥区别。
狼群只要数量足够多,足够团结,且足够凶狠就能击败别的狼群,这没有什么好说的。
直到某一天,狼跑水来了更加强大的族群,狼几乎全员战死,伤痕累累的狼王不得不带着没有参与战斗的怀孕母狼跟幼崽仓惶逃离。
它们彻底的失去了祖先留给它们的领地,猎场。
能打跑狼的,自然比狼彪悍,勇猛,狡猾,阴险的存在。
能在戈壁滩上生活的存在,还必须比骆驼更能忍耐,比牛更能吃苦,同时,还必须比狐狸聪慧才成。
人,这种动物完美的符合以上所有条件,尤其是被陕甘回乱逼迫离开陕西四处流浪的云氏一族。
与狼群的争斗,云氏不可能毫发无伤,在付出惨重的沉没代价后,云氏一族埋葬了战死族人后,他们就留在了这片有水,有富饶土地的绿洲上继续生活。
苛政猛于虎!
这就是云氏一族宁愿抛弃富饶的关中大地来天尽头讨生活的原因。
这里没有官府,只有很多跟他们一样的人……
于是,战斗就从人兽之争,变成了人与人的战斗。
他们跟戈壁滩上觊觎绿洲的邻居们作战,跟多如牛毛的土匪,马贼战斗,跟分不清是土匪还是商贾的商队战斗,最倒霉的时候,他们甚至还要跟前来讨税的官府战斗。
为了狼跑水这片绿洲,云氏子孙也不知道死了多少,好在,他们保护住了自己的女人,孩子,粮食跟土地,还在绿洲外边修建了高大的夯土城墙。
在狼跑水地区,云氏凶悍之名远播,不论是土匪,马贼,还是官府,都知晓云氏一族不可轻侮,惹到了云氏,就是一场不死不休的争斗。
也就渐渐的没人再惹云氏了,开始跟云氏联姻,通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