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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生死皆于堂上请(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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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游牧民族中盛行收继婚制度,这实际上是一种现实催生出来的遗产继承制度。

和主要在当地生活的农耕民族不同,游牧民族一旦嫁女儿可能终生不会再见,对于一个部落来说,这相当于折损劳动力,所以在游牧习俗中,婆家人要向娘家人支付一笔高额的买断费用,即事实上的卖女儿,这是高额彩礼制度的由来。

女人死了丈夫,但这个女人还是部族买回来的财产,不可能让她回到娘家去,更不可能让她带走部落的财产,于是便由亲属继承,这便是收继婚制度诞生的缘由。

这种婚姻制度太过于违反汉人的伦理道德和财产制度,遭到了强烈的抵制,但元代的税收制度要求户数不能减少,必须推行收继婚制。

汉人女性想要避免大伯子或者小叔子收继,又不可能违反元朝皇帝的意志,在激烈的博弈后,最终让汉人和蒙古统治者都能接受的方式,就是女人宣布守节。

只要女人不改嫁,留在夫家继续为夫家(部落)做贡献,她就能够支配掌握亡夫的遗产,因为她依旧是夫家(部落)的一份子,而元帝国则依旧可以从寡妇为户主的户中收取赋税以及徭役等。

这便是寡妇守节在元朝突然盛行,守节人数远超过去所有朝代的根本原因!

而曾经在两宋时期无人问津的程朱理学,借着蒙古的习惯法与汉人传统在婚姻、伦理、道德、财产制度剧烈冲突之际,在思想领域攻城略地,并成功与蒙古人合流,成为了官学!——《宋元时代的儒学与蒙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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