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还要活下去,兴许去茶楼跑腿,或在街市给人抄书,又或是去药铺当一个账房先生。
那个时候的他是不会想到,他这么个穷书生会娶上姓家的贵女。
他生活简省,她生活奢华。
她自小受尽家人疼爱,要什么有什么,这才养就了她无忧无虑的热心肠,看见不平之事,就想替人出头打抱不平。
她愿意嫁给他,可能真没多少情爱,就是两人接触久了,然后顺势走到了这一步,稀里糊涂地跟了他。
而他呢,也存了一份私心,他是想娶她的,他很明白自己的心。
在阿史苓选择他时,他本该叫她看清自己的内心,他是不是她想要的人。
在他看来,阿史苓把他当作可以交心的友人,因为她在他的面前不必设防,她一直很放心他,认为他是一个好人。
可这一次,在她选择嫁于他时,他没有提醒她。
她嫁过来后,他尽量不拘着她,想做什么便做什么,让她没有太大的落差,库中财物也尽她支取。
她还同小孩性一样,想一出是一出,那么这会儿,她是不是后悔嫁给他了?
次日一早,崔致远早早起身,响动惊醒了阿史苓,于是睡眼惺忪地问道:“你今日不是休沐么?怎么起这样早?”
“嗯,今日约了人,有点事情要办。”崔致远撩起帐幔,趿鞋下地,外面的花奴听见响动,敲门询问是否进来伺候。
崔致远正要叫人进来,阿史苓却抢先道:“不用你们进来伺候。”
一面说着一面霍地起身,胡乱披了一件外衫,下了床榻,给崔致远找外衫,然后亲自服侍他穿衣。
崔致远默默地看着,并不言语。
阿史苓自己还需人伺候穿衣之人,叫她伺候别人,属实有些难为她了,不过为了她女主人的地位,这点子事她可以应对。
好在崔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