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春生继续说道。
“那个收购站咱们也看了,平时晚上也就两人,有条狗。”
“耗子药早就买了,只要把狗弄死,咱们就能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去!”
“老三,你还是放风,我和你二哥足够了!”
“啥时候动手?”
孙二问道。
“再等半个月吧!”
刘春生看着自己的手说道。
县城另一处偏僻的民房里,王凯正端着酒杯敬酒。
“表哥,我跟你说,那个老比登可有钱呐!”
他和镇里雇的盲流子分开后,便直接回到县城,找到自己的表哥。
他表哥名叫安盛,长得人高马大,无业游民一个,平时也喜欢干点儿偷鸡摸狗的勾当。
王凯自从第一次在周苍那吃瘪挨了顿揍,就一直惦记着报仇,可是自己那几个狐朋狗友都白费。
他张罗了好几次,也没人敢跟他一起,无奈只好找到这个远房表哥。
安盛这家伙属于认钱不认人,他爹过去就是混黑道的,后来被枪毙了,留下孤儿寡母勉强对付活着。
他从小就知道,要想活着就得争强斗狠,不然就饿肚子。
成名战是14岁时偷别人家粮食,结果让人发现,被人家用瓦片往脑袋上砸。
砸碎了三块瓦片后安盛感觉自己要死了,然后突然就咬住了打自己那人的大腿。
任凭身后三四个人疯狂捶打,就是不松口。
最后活生生隔着裤子把那人大腿的肉咬下来一块儿。
从那以后,住在附近的居民对他偷东西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再没有人敢较真儿抓他。
就算看见了也是等他跑远了再出来骂街。
不是为了能把东西追回来,纯粹就是出出气而已。
普通小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