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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4章 要就给,给就要(3 / 5)

,而是更像近现代的工具锤。

一头为钝,一头为锐,如同镐子。

或许,称之为锤镐更为合适。

两只锤镐长都有一米多,纯钢打造,头部增大。

每一只的重量,都有一百六十斤。

这个重量,给屠刚使刚好。

两个锤子尾部还能通过旋拧卡扣,拼接起来,当杖使用。

这玩意在屠刚手上,那妥妥的就是重甲兵杀手。

再厚实的铁甲,在尖镐之下,一击也能透心凉。

再强的头盔,在钝头之下,一下也能把脑浆子震匀。

不过,眼下屠刚还没有机会上战场试验。

因为,秦起让他每天在敲石块。

整个新河县用来打地基和铺路的碎石,有七成都是他提供的。

除了屠刚,还有一个与之不相上下的,那就是豆饭。

只是豆饭傻乎乎的,空有一身力气却无法使用。

最多也就那一根长矛当棍子耍耍了。

这二位之下,力气最大的就是狼胥。

但狼胥那还在正常人范畴之内,与他们两个有巨大的鸿沟差异。

自己这柄长枪,刚过了过手,估计也就三十来斤,给他们用肯定不行。

“对了,我的腰链呢?”

秦起看了看枪尾。

那里秦起故意让王大锤给打了个圆环结构。

为的,就是用一根长腰链,将其连在腰带上。

或许诸位都听过长枪冲锋的威名。

实际上,用以冲锋的长枪,枪杆容易折断只是一个方面的因素。

冲击之后,长枪刺中人体,受到阻力,是不能直接拔出来的。

只能顺势带出来。

也就是马匹继续前冲,越过被刺之人后,借助力量拉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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