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高深领域的探索全部只能靠天赋和机缘巧合的绝顶运气。
严格意义上来说,《神奇动物在哪里》的作者纽特·斯卡曼德、韦斯莱双子就是民间巫师类的典型,魔法在他们手中变得富有灵性和奇妙,但很难能抵达邓布利多这样的层次。
像发明培育蛇怪、制作消失柜时间转换器这种事,单靠灵性是很难的。
所以学院派才会成为巫师的主流。
掌控着为巫师世界指引方向的大佬们都不是傻子,知道什么样的道路才能推动巫师世界的前进。
不过洛哈特就没有必要有前行道路上的顾虑。
他现在连好好施法都是那么艰难,什么办法有用就用什么。
他在魔法这件事上的心态放得很轻松,享受魔法带来的乐趣就完事了。
渴望,但不强求。
满心期待,但不会疲于奔命。
脚步轻快地行走在森林里,细心地去感受魔力涌动的奇妙。
它看起来好像没有什么太大用处,至少对提升战斗力方向没什么用是肯定的,但好有趣好好玩。
洛哈特不断与脑海中森林女巫的记忆画面做印证。
如此这般,一点点地将森林女巫的魔法领悟,汲取成自己的魔法领悟,在这条道路上蹒跚前行,跌跌撞撞,却又乐此不彼。
他也许天生就知道怎么当一名巫师。
自我感觉这样的状态好极了。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洛哈特遇到了一只兔子。
这应该是一种神奇动物,看起来跟普通的灰色野兔没有什么区别,只是下巴上多了一丛蓬松的长胡须。
这让它看起来有种老学究的气质,要是戴上老花镜和贝雷帽就更像了。
兔子没有像一般野兔那样看到人就跑,而是先奔跑跳跃了几步,回过头来对着洛哈特张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