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如果我也救你一次呢?”他问。
血裔一愣。
她摇摇头,漫不经心地说:“不一样,他让我第一次感受到被人当作人看的感觉,在那之前所有人看着我都像是看着一头脏兮兮的流浪猫,偶尔怜悯一下。”
“但你现在已经是一只百岁老猫了,谁看不起你直接挠死他们,何必对当初念念不忘?”
“还是不一样。”血裔又摇了摇头,“人只有在自己一无所有的时候,得到的东西才是最珍贵、最难忘的。”
“为什么?”
“因为在你好起来之后,所有的一切看起来都像是附赠品,显得廉价了很多。”
夏平昼想了想:“但客观来说,你从来没得到过他。1001要找的是那个白发女孩,从来都不是你。”
血裔沉默了一会儿。
“对,我从来没得到过他。”她轻声说,“所以才念念不忘,人不就是那样的东西么?我也想过忘了他,但他一直在梦里喊我的名字。”
说着,她抬眼看去,霓虹灯下,街上有打扮得花里胡哨的牛郎在招揽着客人。
东京的夜晚总是那样,一眼望去,霓虹灯就好像被推倒的多米诺骨牌,成排亮起,无休无止地延伸到世界的尽头。
“我还是不理解,你为什么不用他取的名字生活?”夏平昼说,“如果他听见了那个名字,来找你呢?”
“从哪里听见?”血裔扭头看着他。
夏平昼不假思索地说:“你只要一公开姓名,网上你的通缉单就满天飞了,比什么寻人网站要好用一百倍。他如果还活着,而且像你说的那样神通广大,保证过不久就会找上你。”
“你说得对,但我拒绝。”
“为什么?”
“因为在很多年前,那个名字是一个十三岁女孩的秘密,每次念起这个名字她就会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