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
倒不是说我在血里下了药什么的,根据花满楼的说法,在解蛊的时候,白小舞融了我的血,阴差阳错里,我俩形成一种莫名的联系。
有点像所谓的血缘关系。
众所周知,如果人得病了,需要输血的话,一般不会使用直系亲属的血液,不然容易出现一种死亡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的抗宿主病。
所以我的血,对她有一定的“毒性”,只不过因为血液经过口腔,毒素被削弱,并不会让她真正的死去。
实际上,经过一段时间的吸收后,她的心跳也应该停止。
因为我是活尸。
血液在她的身体里一旦被吸收生效,在一定的时间里,她基本上就类似于僵尸一样的存在!
说白了,有种“吸血鬼后裔”的感觉。
活尸是“心尸”,属于一种比普通僵尸高级的存在,与魂尸同级。
不是级别高级,而是种类高级。
就好比同样大家都是人,普通人家的孩子需要学习、读书、工作,各种阅历和积攒,才能够首付在城市里买房;而富二代不学无术、屁毛本事没有,但只要动动手指,想要几套要几套,是一个道理。
大家都是人,普通人学习的更多,付出的更多,但得到的却更少,这就是“种群”优势。
话糙理不糙。
只不过目前我“心尸”的优势并没见到,劣势倒是有一大堆,让我一个头两个大。
我一只手抱住白小舞,另一只手揭开棺材盖子,把她放进了棺材里躺着。
随后将棺盖半掩,我在椅子上坐了下来。
这血放的我有点虚。
按照花满楼说的,以后每天我都得给白小舞喝半碗血,连续七天,等过了头七,就没事了。
我去!
整整七天呀!
“老板,终于开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