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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1 章 生命活性药剂(3 / 4)

要求,之所以要这么分,是因为首批次采购的圣水,无法满足大夏12亿人的需求,只能先分剂量扩大使用人群,后续再补充使用达到完整效果。

药剂会通过军方渠道运到地方,最低发放到县一级行政单位,通过在当地征用大型公共设施及部分医疗场所,完成全民覆盖。

接下来,就是争论最激烈的地方。

第一,外国人能不能用?

这一点倒是很容易确定,当然不能!

但是,对夏国有贡献的外国人能不能用?

讨论结果是,要分贡献级别,重大贡献可以用。

问题又来了,什么是重大贡献?

谁来界定?会不会掺杂主观因素?

好,有重大贡献的外国人可以用,那么其亲属能不能用?

这里司远插了一句:“很多人是为建设夏国服务了很多年的老专家,本身获得待遇并无疑义,但是亲属如果不能同时享受,反而容易造成仇怨,领导们说了,这种问题需要慎之又慎。”

确实有道理,夫妻双方一个用一个没用,万一没用的那个死早了,还真不如都不给用。

接下来衍生出了新的问题,是限制直系亲属还是允许旁系亲属,旁系能延伸到什么程度?

不是亲属但关系高度密切的,比如男女朋友,义父义子,怎么办?

虽然没有贡献,但有巨大统战价值的外国元首、要员、学者、意见领袖等等,能不能用?

这一点是讨论非常激烈的。

甚至其中有些人,长期对夏不友好,但是现在,给了可能就对夏友好了,你给是不给?

不给,感觉失去了一大堆利益,给了,是不是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还有,没有入籍,但已经长期居住夏国,持夏国永久居留身份证的怎么界定?其亲属又怎么界定?

从会议进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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