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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价涨的太快,道德可追不上了。有个我接手的案子,那工厂主人和他的儿子,对同一个纺织女工…”
萝丝追问结果,老警长只是冷笑:
“哪个男人会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女人受辱?更何况,她的丈夫可不是什么容易招惹的人——那男人在制皮厂工作,有不少朋友,以前也是个混混。听妻子说了这件事,第二天夜里就找上几个人,把那厂主儿子的胳膊打断了。”
老警长抬起胳膊,小臂却无力下垂,晃来晃去。
“就像这样。”
“然后呢?”萝丝问。
然后…
丹·巴奇沉默了几秒。
“…然后,我们就把那些打人的抓了起来,现在还关着。”
“和我想的一样,”萝丝撇嘴:“还不如象帮。”
象帮?
警长一愣,点了点头:“那倒是。象帮还在的时候,的确比这「银纺锤」干的漂亮——虽然麻烦也更大。”
天知道当这些女人打扮的花枝招展,成了彻头彻尾的窃贼、骗子后,给警察们造成了多大的麻烦。
每当老警长带着人到现场,不仅要面对一个哭哭啼啼、柔弱的恨不得要被风刮跑的女人,还要顶着周围人言语上的侮辱——
‘恩者在上!这只是两个女人!她们若是要能偷东西,我就是威廉四世!’
先生,你最好是。
而丹·巴奇也受够了这些成天口称艺术、诗歌,要么详聊火炮、战舰,像极了他们亲手制造似的‘绅士’——低头看看吧!那姑娘正把怀表往兜里揣!
你的怀表!
你的!
除此之外,就更不要提那些不做巧手生意,反而打起勒索主意的女人们了——她们从不勒索穷人,只和伎女串通,挑选那名声格外良好的绅士。
‘给我一百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