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他转着帽子,踱到不远的鞋匠处,把它扣在鞋匠儿子的脑袋上,又在千恩万谢中转身走了回来:“那么,你有什么我不知道的消息?”
…………
……
案子不对劲的地方在于,无论东区或南区,这些死了丈夫、兄弟或父亲的女人,应对金斯莱的询问时,总一副游刃有余的模样——
别忘了她们住在哪。
这些甚至连字都不识的,怎么可能有能耐滴水不漏?
金斯莱是侦探,并不是警察,他没有资格审问案件中的嫌疑人——连这一点,她们都不清楚。
可所有问题都能自圆其说?
实在太矛盾了。
“有人教她们。”
离开某栋房子后,金斯莱下了结论。
据那些女人描述,她们的丈夫死前均没有任何征兆和症状——只是安详睡去,再也叫不醒…
金斯莱蹙眉思索,同两位小姐前往下个疑犯的住处:正隔着一条街。
有意思的是,他们老远就看见了警察。
一个套着松垮大衣的老黑皮,一侧脸生了片醒目的黑斑,像颗三百岁的柿子一样半滴水分都没有,干巴巴地在风里打着颤。
萝丝和她有过一面之缘。
也听罗兰提到过这个有些‘与众不同’的老警长。
“我记得你。”
丹·巴奇叼着根烟,边咳嗽边朝萝丝笑出满口黑牙:“执行官柯林斯先生的脏话小女伴…”
这可不大尊重人。
“我也记得你,”萝丝反唇相讥:“一个没什么破案能耐的警长。”
有趣的是,丹·巴奇并没有为此感到生气,气流穿过喉咙里的浓痰和声带,阴森森地发笑:“你和我女儿差不多大,孩子,别告诉我,这屋里的事也和你有关。”
他用那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