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罗兰。
他们三个每聚在一起,这俩人总要演上一次。
要么就是从萝丝开始,罗兰配合。
要么就是相反。
很有默契。
兰道夫叹气:“先生,小姐,伱们对花园剧院有兴趣吗?对「恩者的黛丽丝」?这水准入门足够了…”
罗兰顿时泄了气,不大高兴:“你为什么总不合群?”
兰道夫发誓绝不参与进去。
那太蠢了。
“很有意思,兰道夫,真的。”
“叫我泰勒,柯林斯先生,我跟您不熟。”
看罗兰被刺了一句后,拿起桌上的硬币扔兰道夫,萝丝就在一旁哈哈大笑。
他们越来越像一个团伙了。
“罗兰!你砸着我了!”
“当然,否则我为什么要扔它?”
闹了一会,最终他们决定,除去一万镑用来购置土地,开香水店,雇佣员工,购买器皿等,剩下二十四万,泰勒收去八万。
萝丝把自己那份放在罗兰手里,让他代管,说用时再说——实际上,她只是不想拿这笔钱。
她还没从苦日子里回过神。
这钱来的太容易了。
只是信,只是委人代笔。
然后等待。
就有傻瓜迫不及待地将钱送上门来。
太轻松,没有真实感。
二十五万镑。
几十天。
萝丝到手了或许她几百辈子都赚不到的钱。
好像做了一场美梦。
“这就是不劳而获的快乐,萝丝。”
“那我倒想让伦敦市民们感受一下和我同样的快乐,这样我就不必苦恼仪式该怎么办了。”
“仪式?”罗兰托着腮,垂眸盯着那枚反光的金镑,喃喃:“伦敦市民?听起来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