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被电视台给锁死。
也就是所谓的竞业协议。
韩国三大广播电视公司和一线电视剧制作公司一般通过签约方式与知名编剧合作,一次性签约50-100集。
a级编剧签约时可以获得50%左右的预付金,但是需要承诺未来50-100集作品只能与签约电视台或者制作公司合作,在完成规定数量的剧集创作之前不得与其他方进行合作。
而超一线编剧就没有竞业协议了,想跟谁合作就和谁合作。
这下就轮到电视台互相竞争了。
而国内现在是导演中心制,未来是制片中心制。
编剧地位极低,能拿到尾款,能拿到署名,都要烧高香。
剧本抄袭现象屡禁不止,法律都解决不了……
而棒子这边是编剧中心制,对于侵害编剧著作权的行为,除了诉诸法律,还可以借助相关著作权审查部门和作家协会的监督与处罚手段。
官方、民间、财阀三方约束。
尤其是那个作家协会,一旦被除名,职业生涯就完了。
编剧中心制和导演中心制各有优劣。
韩剧烂尾是出了名的……
这个模式下,培养出来的韩剧体系,对接到电影体系,就出现了很多编剧导演。
李明洋自编自导电视剧没问题,演员也没问题……
但他没时间啊!
他要拍电影啊!
“我没时间拍电视剧。”李明洋直接道。
“你不拍电视剧,我们没有本土电视剧版权发展受限。”
“跟制片公司合作拍。”
“价格太贵。”
“有多贵?总不能比国内还贵吧!”
“我打一个很简单的比方,bftv的成功来自甄嬛传,甄嬛传一集大概两块,全订优惠价是一百块。我们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