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很成功的电影制片人。
两个人抛去演员的这一重身份,其实在商业运营这一块,都非常成功和擅长。
除了有一个好的团队之外,他们本身酒具有很敏锐的投资能力。
例如《碟中谍》和《速激》!
尤其是《速激》,范·迪塞尔在第三部亏损的情况下,跟环球买下了一部分版权后,开始重启第四部,而后大获成功。
这家伙,某种程度上来说,其实比阿汤哥更具有商业头脑。
在来的路上,他其实就想跟保罗·沃克说这件事,当然跟他说不说也无关紧要,对方只是《速激》的主演,跟他这个制作人还是不一样的。
他对《速激》系列有主导作用,而保罗只有提建议的份。
迪塞尔就跟《速激》主角团的绝对主角一样,在电影外面,他也是这一部电影的绝对主宰。
他其实很想把陈瑾的《杀手》版权买下来,自己运作或者投资。
迪塞尔看好这部电影的前景。
很多东西,第一部都还没交代,肯定是可以制作续集的,而且世界观背景这部电影弄得很大。
搞不好能跟《速激》一样,制作成一个系列。
不过这家伙也知道,陈瑾应该不会卖。
所以只能通过环球方面施压或者采取迂回的合作,来达成交易的可能。
他刚刚说那番话,也是想要试一试陈瑾的口风。
看得出,他很想演《速激6》;大抵这世界上,也没有任何一个演员,可以拒绝这样的系列影片诱惑。
尤其对一个很想在好莱坞证明自己的华人来说,那更是跻身好莱坞的保障。
《速激6》可以帮他完成心愿,而且缩短在全球成名的时间。
但这个代价,是需要东西来换的。
陈瑾背后的华夏市场,手上的《杀手》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