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军点点头。
出来混社团的压根就没有好人。
靓坤绝对不是什么好人。
然而你可以怀疑靓坤的人品,绝对不能怀疑他与林枫的兄弟情义。
“混社团是枫哥迫不得已的。”
林枫耸耸肩:
“我七岁的时候就被坤哥捡回去了,老娘待我比亲儿子都亲。”
“坤哥对我也没有地说。”
“做人不能忘本。”
“我不能自己过好了,不管兄弟的死活。”
“要是我不在身边,就以坤哥那一切向钱看的性子,绝对会去卖咸鸭蛋。”
“我可不能眼睁睁地让老娘白发人送黑发人。”
“我要退出江湖,总得带着坤哥一起。”
李富等人齐齐点头。
靓坤的人缘看起来很好,整个江湖似乎没有什么敌人。
实际上,江湖遍布都是敌人。
江湖上的大佬隔着三五年就出现一批,那前一批去哪里了?
全都损耗掉了!
等着上位的烂仔不知道多少。
多少烂仔等着砍杀老大扬名立万。
要是靓坤还待在江湖,将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被人砍了。
这简直是一定的事情。
“我要经商,自然也得带着坤哥一起。”
“让洪兴转型,成为正经的商人,就是我的初步目标。”
“现在看来,这个目标完成得还不赖。”
王建军无语道:
“枫哥,您也太谦虚了。”
“托您的福气,我跟着投了一股,现在资产直接翻了十番。”
“与您比自然不算什么,可与普通人相比,我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有钱人。”
“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做到这个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