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一枚光芒闪烁的蓝宝石胸针,内衬是一件细亚麻衬衣,腰间是一件蓝底金色刺绣腰带,而腰带的刺绣图案,则是一个威武庄重的狮首的造型,下身是一条非常柔顺的深蓝色长裤,收紧的裤脚下,是一双刺绣着银边的皮鞋。
而这个男人的面容,是程乞进入文明之舟以来,所见过的最英俊的红皮肤生物。
他的面部轮廓深邃而立体,深陷的眼窝中,是一双灰蓝色的眼睛,下颚线紧致清晰,嘴角微微上翘。
他给程乞形成的感觉,就像是在垃圾地球时期,所见过的电影中的欧美明星,即便他的皮肤是怪异的红色,但若如果进入人类社会,仅凭这颜值,就能引得无数女人投怀送抱。
这男人笑盈盈的看着程乞,抬了抬手,做出了一个撩起‘脏辫’的动作。
“是你?”
程乞的瞳孔缩了缩,这一幕属实让他感到意外。
眼前这华贵而英俊的男子,正是刚刚【乞丐公爵】,那个至少几年没有修剪和清洗过头发和胡须,身穿破衣烂衫,满脸痤疮,满身恶臭,膝盖血肉模糊的【乞丐公爵】。
“不是说了吗,今天的朝圣结束了。”
英俊男子笑道:“所以我下班了。”
下班?
这一个词引起无限联想。
程乞的思绪飞速转动,朝圣是他的工作吗,扮成乞丐也是工作吗?
看来这【圣堂】果然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样,而眼前的这一幕,才是乞丐公爵...不,才是【朝圣公爵】的真面目!
程乞微微侧头,见到【朝圣公爵】的身后,放着一个精致的金属箱子,箱子开启着,能看清其中的物品,赫然是之前那身乞丐装扮,有那件破烂的衣服,还有充满着恶臭脏辫假发,有长满痤疮的仿真面具,还有正在冒血的仿真膝盖。
“用得着这么惊讶吗?”
“你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