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应的奖惩措施。
“规定一个倭人为社会做了多少贡献、创造了多少财富,就可以对他相应开放一定的权益。
“譬如种田种得好,可以建屋购房;见义勇为者,可以在衙门担任职务,等等。
“相应的,如果他们作奸犯科、触犯法律法规和公俗良序,甚至于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学好汉文、在公共场合说胡儿语,就相应扣除积分。”
房玄龄立答:
“臣领命。”
李明又转向另一位首相。
“国舅,请你统筹做好人口登记工作,给每一个倭人都创立一份档案,由所在地的衙门负责考核他们每一个人的积分。”
长孙无忌一拱手:
“臣遵旨。”
两人几乎同时把头一低,便开始刷刷书写了起来。
呼……李明呼出一口气。
如此一来,不管是未来的倭人、还是现在的倭人,都被这套制度安排得明明白白。
从岛上渡来的倭人,相当于一出生就欠了大明一身的“考核积分”,必须用一生来还债。
对于自己辛辛苦苦才换得的“公民权利”碎片,他们必然是格外珍惜,当好模范大明人,不敢造次。
否则,前面付出的沉没成本就真的沉没了。
虽然很反逻辑、但是很符合二十一世纪某大洋彼岸移民大国实践的是。
这种“考核公民法”,可比一登陆就赋予他们和大明公民完全一样的权利、乃至于还反向优待他们,更能增强他们的服从性和归属感。
参考润人。
而至于未来的倭人。
一旦和华夏民族混血,就自动变成了汉民。连倭人都不是,就更无所谓倭人问题了。
标本兼治。
“行,接下来便按此办理,让李世绩将倭人装船运过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