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进了怀中。
柔软的金发在我脸上轻蹭,像极了一只久不见主人的大猫。
只不过大猫的底盘不够,只能在主人的腿上蹭。
苏慕白是只长腿大猫,可以直接在我唇上舔咬。
吻的也太热情了。
我这下总算相信他是混血儿了。
国外的开放风气都学起来了,主动热烈,谁能受得了这种吻?
我的手顺着他的病号服往里伸,一直在他光裸的后背上抚摸了一下,没摸到疤痕,才终于放开了手:
“嘴皮子都要被你亲破了,就这么想我?”
“想你好多天了,想你什么时候会回来,想你会不会想起被遗弃在医院的我。”
苏慕白掀起病号服,给我看他光洁无痕的后背。
“我做了祛疤手术,应该看不见疤痕了。”
其实还是能看见一点浅淡的疤痕,但那点肉粉色无足轻重。
因为是新长出来的皮肉,稍微一触碰,还会让苏慕白浑身一颤,反而增添了别样的情趣。
我顺着疤痕触碰,忽然知道他为什么回医院了。
苏慕白待在酒店,只是为了跟我在一起。
我不在首都,他待在哪都没意义。
不如回来做个祛疤手术,给自己增强一点竞争力。
只是这种针对外貌的手段,来的太过于浅显。
我能因为苏慕白漂亮混血找他,就能因为苏慕白没有别人性感,看上另外一个人。
一个人如果永远关注无关紧要的外貌,就相当于把自己当作商品出售。
没有商品是不可替代的。
我道:“你前段时间扒着窗台上想干嘛,用跳楼来恐吓我?”
“想见你。”
苏慕白神情有些恍惚,低下头蹭了蹭我的鼻尖,笑着道:
“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