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太守、郡丞一类的高官,大多数都是本郡望族,与邻郡、旁郡联姻的不在少数。
众人点头之际,也迅速进入谋臣的角色,刘据一边听着,一边命内侍在旁记录。
苏武道:“姻亲回避,亲属是不是也得避?”
“自然!”
作为张汤的儿子,自幼受法家思想熏陶,张贺理所当然道:“凡在一地担任高官者,其子孙最好禁止同郡任职。”
“会不会太苛刻?”虞初问道。
“不,孤以为很合适。”刘据摇了摇头。
“喔,那如果甲郡人在乙地任职,乙郡人也当回避甲地?”闷声少语的蔡成紧跟着问道。
“诶,蔡兄说的不错!”东方朔一拍手,很是认可。
有了太子划出的基调,众人此时心中有了数,对任官回避制度商议的也更加深刻。
从本人到姻亲,再到亲属、相互,之后又提了两条关于监察回避、举主回避。
监察回避。
即,地方大员的亲属,不得担任中央监察官和谏官,反之亦然,这一条依旧是张贺提出。
而举主回避,是指举荐者与被举荐者,不能同在一郡任职。
关于任官回避制度,正如东方朔所说,真想制定,并不难,无非是考虑要限制到什么程度。
就比如桓帝时期的‘三互法’,主要限制的对象就是本人、姻亲,以及籍贯相互任职的情况。
今天太子宫商议的事项,因为有刘据的话打底,反而比‘三互法’的回避方面更详细……
且说。
此刻殿内的气氛,相较于一开始是极为热烈的,甚至可以说有些隐隐的亢奋。
其中又以东方朔表现的最明显。
他激动的都从案几后站起,走到大殿中央慷慨陈词、唾沫横飞,参与讨论的热情不要太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