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游牧族群。
正如东亚大陆上强悍的游牧民族可以数度毁灭历史悠久的璀璨文明,这群剽悍凶猛的游牧印第安部族一度给美利坚军队带去大量伤亡。
这些军队拥有着黑火药驱动的枪、炮甚至机枪,却依旧在科曼奇族勇士的长矛、弓箭上吃尽苦头。
然而一切都终结在1868年10月3日开始的那场为期四年的战争。
来自第四骑兵团和第十一步兵团的士兵由威廉·特库姆塞·谢尔曼的爱将,绰号“无指长官”的雷纳德·斯莱德尔·麦肯齐上校率领,对那个曾一度掌控五个州内大部分土地,幅员25万平方英里的“科曼切里亚”开始了最后的毁灭。
“围捕他们!断绝他们的食物来源!活活饿死他们!把他们赶进大峡谷!或者干脆直接杀光他们!”
伴随着这般叫嚣,曾经统治北美大陆西南部的科曼奇族被杀到只剩零星族人。
最终,“末代酋长”夸纳·帕克与霉菌签订所谓的“和平协议”,娶了一个白人女性,并保证将酋长之位传给他的混血后代。
这场持续多年的惨烈战争才终告结束,也标志着北美原住民与欧洲殖民者之间长达二百五十年的血腥冲突正式告一段落。
顺带提一下,两个名字非常有意思。
“科曼奇”(anche)这个名字来自西班牙语对犹他语词“科曼兹”(kohmahts)的转写,意为“敌人”或“与我们不共戴天之人”。
“夸纳·帕克”(quanah parker),“quanah”即科曼奇语kwana的转写,意为“气味,味道”,通常是偏女性化的名字。
以“不共戴天”为始,以女性化的酋长卖族求荣为终,一切都没逃脱历史的兴亡规律。
“阿雷科姆”不是酋长的儿子,酋长的儿子也不会到这种明显有问题的寄宿制学校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