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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四章 可有我效力的地方(3 / 7)

是不是犯法,反正路引上显示他们去的泉州,又没写明他们要去倭国。

县尉哐哐给他们盖章,盖完后还道:“幸而你们只拿来了三百个,要是再多一个,我是不敢盖章的,每年县衙给出的路引都是有数的。”

潘筠知道,这是为了安全防控,尤其现在是特殊时期,福建的造反事业进行得如火如荼,这个时候,更要控制人口往福建流动。

潘筠把身契和路引一起给他们,就是给他们一个保证,有一日若不想跟他们混了,这张身契不是束缚,他们大可以和宋大林领了就离开。

众兄弟看了,对潘筠更加敬服,更愿意留下了。

连身契都给他们了,这还能是骗他们吗?

等他们去了倭国,一定能捡到很多银子。

潘筠前脚送走宋大林几人,没两日,远在福建的于谦就收到了消息。

他到底不放心玉山县,留了两个锦衣卫监视玉山县的情况。

“你说他们沿途收购布匹、茶叶和瓷器,往福建来了?”

“对,我们化妆和那些人接触过,他们说他们现在是王氏商号的伙计,要押送货物去泉州港。”

于谦一下笑出声来:“泉州港?”

“是,”锦衣卫小心的观察于谦的脸色,沉声道:“大人,他们莫非想出海?”

于谦垂眸沉思,片刻后反问道:“不好吗?”

锦衣卫:……

倒也不是不好,只是……

“偷渡……是犯法的吧?而且,他们还都是一群刁民。”

于谦:“所以她才选中他们。”

于谦目光闪动,想到了什么,拳头紧握,忍不住捶了一下大腿,赞道:“妙啊~~”

锦衣卫:……

锦衣卫看向卢远。

卢远也无语,却抬头望天没说话。

于谦惋惜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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