渍。
撒谎,尤其是对着师傅撒谎,让陈阳浑身不自在,上一世的时候,无论他怎么撒谎,师傅都能看破。尤其师傅那种看破不说破,就等着你自己来承认的眼神,让他喘不过气来。那种芒刺在背的感觉,让他几乎坐立难安。
杜明德轻轻叹了口气,手指在红木茶案上无意识地敲击两下,似乎在衡量什么。他忽然站起身,步伐沉稳地向后走去,脚步声消失在木质地板的尽头。陈阳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追随着师傅的身影,心跳莫名快了几分。
片刻之后,杜明德重新出现在门口,手里稳稳端着一个雕花木托盘。托盘上,一只青瓷小碗里,红烧肉正腾腾冒着热气,酱汁浓稠,光泽诱人;旁边一只小巧的黄酒壶,瓶颈挂着几颗水珠,显然是刚从温水中取出。
“先吃点东西。”杜明德将托盘放到茶案上,发出轻微的碰撞声。他目光扫过陈阳略显苍白的脸,语气不容置疑,“肚子是大事,天大的事先放一边,吃完饭再说。”
红烧肉的脂香裹挟着时光的记忆,猛地撞进陈阳的鼻腔,那股浓郁的酱香混着淡淡的焦甜,本该是令人垂涎的嗅觉盛宴,此刻却化作一根细针,一下又一下地扎着他的鼻翼。眼眶毫无防备地发起热来,湿润的触感让他慌忙低下头,佯装调整坐姿,掩饰突如其来的情绪波动。
这碗红烧肉,是德兴坊几代传承的招牌菜,其精髓全在选料与烹饪——三肥两瘦的肋条肉,肥瘦相间,正是锁住美味的黄金比例。陈阳的视线不由自主地落在那颤巍巍的肉块上,脑海中浮现出德兴坊后厨那口永远冒着热气的大铁锅。
第一步,冷水下肉焯水,撇去浮沫,逼出血水与腥气;第二步,热锅凉油,放入冰糖慢炒至糖色金黄,为肉块披上一层诱人的琥珀;第三步,加入绍酒增香提鲜,转小火慢炖,让每一寸肉质都浸透在浓郁的酱汁里;最后,旺火收汁,勾芡锁味,成就一碗色泽红亮、软而不烂的红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