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lbj和骑士之间的分歧还并不是钱。勒布朗如果要走,那唯一的理由就是,他可以因此获得更轻松的夺冠机会。
威尔特.张伯伦干过类似的事情,但当时他32岁了。
查尔斯.巴克利干过这样的事情,但他当时已经33岁。
卡尔.马龙也干过这样的事情,可他当时40岁。
他们选择走捷径在球迷看来无可厚非,虽然这本质上是竞争意识的下滑,但他们的竞争力确实大不如从前,单独带队已经看不到任何夺冠的希望。
勒布朗.詹姆斯呢?他刚刚23岁,他的职业生涯才刚刚开始四年。
结果,他已经准备放弃自己的竞争意识。
这是职业体育运动员身上最迷人的东西。
为什么迈克尔.乔丹失败多年后终于干掉活塞的故事如此传奇?
为什么罗杰被迈克尔.乔丹打压后让mj一次东部冠军都没有拿过的故事那么过瘾?
因为他们在与自己的命运对抗,他们在竞争,而这正是竞技体育的本质,这种竞争意识是一个运动员最迷人的地方。
数据、技术、精彩的扣篮、漂亮的过人、迷人的外表所有这些都只是一个运动员身上的附加品。
克里斯.保罗会拥有粉丝,是因为他的内心清楚:“我知道我是个难以相处的混蛋,但我真的很爱打篮球。”
科比.布莱恩特会拥有粉丝,是因为他保证“我们要为杰里.巴斯而战,我一定要把湖人队带进季后赛”,然后他说到做到,哪怕代价是跟腱断裂。
史蒂芬.库里会拥有粉丝绝不是因为他的扣篮,而是因为他拥有说出“下赛季没人想遇到我们”的魄力。
雷吉.米勒这种跑起来像小儿麻痹患者的家伙会拥有粉丝,是因为他在几年前的夏天说过:“告诉罗杰,去他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