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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机会主义的极致(求月票!)(2 / 17)

更何况,lbj和骑士之间的分歧还并不是钱。勒布朗如果要走,那唯一的理由就是,他可以因此获得更轻松的夺冠机会。

威尔特.张伯伦干过类似的事情,但当时他32岁了。

查尔斯.巴克利干过这样的事情,但他当时已经33岁。

卡尔.马龙也干过这样的事情,可他当时40岁。

他们选择走捷径在球迷看来无可厚非,虽然这本质上是竞争意识的下滑,但他们的竞争力确实大不如从前,单独带队已经看不到任何夺冠的希望。

勒布朗.詹姆斯呢?他刚刚23岁,他的职业生涯才刚刚开始四年。

结果,他已经准备放弃自己的竞争意识。

这是职业体育运动员身上最迷人的东西。

为什么迈克尔.乔丹失败多年后终于干掉活塞的故事如此传奇?

为什么罗杰被迈克尔.乔丹打压后让mj一次东部冠军都没有拿过的故事那么过瘾?

因为他们在与自己的命运对抗,他们在竞争,而这正是竞技体育的本质,这种竞争意识是一个运动员最迷人的地方。

数据、技术、精彩的扣篮、漂亮的过人、迷人的外表所有这些都只是一个运动员身上的附加品。

克里斯.保罗会拥有粉丝,是因为他的内心清楚:“我知道我是个难以相处的混蛋,但我真的很爱打篮球。”

科比.布莱恩特会拥有粉丝,是因为他保证“我们要为杰里.巴斯而战,我一定要把湖人队带进季后赛”,然后他说到做到,哪怕代价是跟腱断裂。

史蒂芬.库里会拥有粉丝绝不是因为他的扣篮,而是因为他拥有说出“下赛季没人想遇到我们”的魄力。

雷吉.米勒这种跑起来像小儿麻痹患者的家伙会拥有粉丝,是因为他在几年前的夏天说过:“告诉罗杰,去他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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