羞辱了勒布朗.詹姆斯。
这是罗杰对自己地位的宣誓,也是对23号的压制。
很多人都说罗杰变了,他不再是那个进队第一周就暴揍斯科特.皮蓬,新秀赛季就打断迈克尔.乔丹眼眶骨的愣头青。
但罗杰在某些方面也从未改变,他还是那个不容侵犯,能动手绝不会和你多废话的家伙。
罗杰不会冲裁判抱怨,不会在媒体面前发牢骚,更不会坐下来和你讲道理。
如果你触碰到了他的底线,他就会用最直接的方式回应你。
想起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扇耳光,詹姆斯的拳头就不禁捏紧。他不是第一个,但比帕特.莱利更耻辱的是,罗杰扇帕特.莱利时好歹是伪装成救球时不小心的触碰。但扇詹姆斯,罗杰毫不掩饰,比多年后的威尔.史密斯还干脆。
更糟糕的地方在于,即使被掌掴,舆论也并不会站在勒布朗.詹姆斯那边。
在耐克时代,他们可以没收不利于lbj的录像,或者对不利于他的事情进行冷处理。
但这个时间线里,耐克的影响力极其有限。
他们再也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掩盖lbj的罪行。
再加上锐步启动强大的宣传机器,勒布朗.詹姆斯推罗杰的行为将被整个世界所唾弃。
球迷们喜欢看对抗,这也是大多数竞技体育运动的精华所在。
但凡是商业价值足够高的运动,大多都有极强的对抗性。
可无聊什么运动,球迷们几乎一致讨厌奔着故意伤害对手而去的那种对抗。
综合格斗比赛中你可以肆意击打你的对手,但故意戳眼的行为却令人不齿。
篮球比赛里对抗得足够凶狠的人会受球迷爱戴,但耍阴招伤人的行为却被鄙夷。
勒布朗.詹姆斯不但被打了一耳光,还成了一个得不到任何人同情的反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