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真实身高可能在206公分左右,他的能力就更可怕了。
他简直就是一个法国版的拉马尔.奥多姆!
不得不说,兰尼.威尔肯斯有些低估奥多姆了。
原本的时间线中,拉马尔.奥多姆是仅次斯科特.皮蓬的历史第三小前锋,科比就是抱了他、加索尔和dj.姆本加的大腿才拿了两连冠。如果勒布朗有这种级别的队友,他不会离开迈阿密。
当然,nba的球探和教练都不是弱智。实事求是的来说,鲍里斯.迪奥这样的球员需要在合适的体系中打球才能发挥最大作用。
但他本身不是超级巨星,很少球队的战术因为他而改变,为他去设计体系。
如果你把他丢到底特律活塞,他不会是一个合格的首发,罗恩.阿泰斯特明显更适合坏孩子军团。
如果你把他丢到ok时期的洛杉矶湖人,他的作用不会比罗伯特.霍里更大。因为三角进攻不需要传球手和控球手,他的才华根本没有发挥的空间。
你把他丢到费城76人呢?同样没用,因为76人就指着阿伦.艾弗森打,其他人在进攻端都懒得跑位,迪奥该把球传给谁?
这就是为什么鲍里斯.迪奥这样的球员才华横溢却无法成为超级巨星,他们太吃体系。在合适的体系下他们能有惊艳的表现,可在不合适的体系下他们就是普通的角色球员。
而勇士的体系就非常适合迪奥。
这里队友球商在线,跑位聪明且积极,球队核心还愿意交出球权。在这样的球队里,鲍里斯.迪奥就像是吹牛老爹遇上了贾斯丁.比伯,如蜜蜂在花丛中肆意漫游。
勇士队用一个非常特别的第二控球点找到了破局的办法,打破了尼克斯对比赛的绝对统治。
没错,鲍里斯.迪奥不是那种可以自己轰下30分10助攻的超级巨星,他也不是个个回合都能打得这么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