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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我会证明他不值(求月票!)(6 / 8)

的代言合同,前提是乔丹到纽约打球。

这种做法表面上看违反了劳资条款禁止任何通过“赞助商、商业伙伴或第三方”支付“篮球服务”的协议的规定,但只要操作一下,也是有可能得到联盟许可的。

毕竟,纽约和洛杉矶这样的大球市,一直都有着靠商业代言吸引球星加盟的先例。

最后这两笔费用加在一起,乔丹能得到尼克斯2700万的合同。

于是乔丹给公牛队下了最后通牒:给我一份一年期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合同,并且你们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决定是否续约。

所以别提什么一人一城了,乔丹也有逼迫球队的时候。

就这样,史无前例的3000万年薪诞生了。

签下这份合同后,公牛老板莱因斯多夫都直言:在未来的某一天,我知道我将会为此后悔的。

这句话也是乔丹和公牛决裂的开始。

有人说,乔丹根本没想去纽约,他就是利用纽约来抬价。

也有人说,乔丹是铁了心要去,但他没想到芝加哥居然真开出了3000万。

无论哪一种版本,都说明了一个事实:若是没有尼克斯扰乱市场,若是没有乔丹的第四冠,就肯定没有这惊为天人的3000万年薪。

这个历史中,如果乔丹下赛季不能夺冠,那他的商业价值肯定会下滑。所以到时候,连乔丹自己都极有可能拿不到3000万年薪。

罗杰想复刻也非常难,因为他荣誉累积还不够。

因此,90年代的3000万年薪很有可能会不复存在。

罗杰的2000万起薪涨幅10%的合同,在90年代就已经能够封顶。哪怕签约5年,也不会出现皮蓬那种过几年后显得廉价的情况。

于是,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

5年一亿两千万,第三年结束后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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