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合约。
代言的东西,就是蔡家经营的手表品牌彩蒂斯。
虽然这些年来,机械表大有被智能电子表取代的势头,但至少在高端的奢侈品和轻奢领域,机械表的基本盘还是挺稳的。
而蔡家旗下的彩蒂斯,算是个中的佼佼者了,尤其是轻奢系列的女款表,更是风靡整个港台和东南亚地区。
现在蔡家打算把这个品牌打入内地市场,所以就需要一个能带货的代言人。
而蔡天欣为家里挑选的这个代言人,就是许凌月。
一来是看好她的潜力,二来也有拜山头的意思。
毕竟老谢替她规划的发展路线,就是跟着周灏混!
既然是带着讨好成分的,这份代言合约的价格自然抠门不了。
合约三年,代言费每年两千万港元,每隔一年都可以根据代言效果调整代言费用。
说人话就是——只要带货效果好,代言费还能继续涨!
而对于代言人的要求,也仅仅只是出席正式场合时候能佩戴品牌方指定的款式而已……除此以外,几乎没有任何多余的附加条款。
这份代言合约的离谱程度,就连许凌月自己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若不是蔡大小姐亲自抛出这根橄榄枝,她估计早就报警了。
这不妥妥的杀猪盘嘛!
面对如此肥厚的代言,许凌月要说不心动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不过她也没有急着答应,因为之前的代言经历已经给了她深刻的教训。
等蔡天欣离开之后,她立刻就委托张燕查询彩蒂斯的相关背景资料。
一查这个公司的资本背景,万一背景不干净,那还是敬而远之比较好。
她也不差那两千万,为了这笔钱让自己沾上污点,不划算。
二查这公司有没有黑历史。
毕竟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