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我依旧不能百分百确定自己的能力。
选秀结束时莫宁排第二,莱特纳排第三。
我还想,他们一定是搞错的。
是的,我比看起来要更加自卑。
幸好球探和广告商们不这么想,他们很看重我。
在我刚成为状元时,我签下了一系列代言:
百事公司,1300万美元。
锐步,1500万美元。
肯纳,2000万美元。
斯伯丁,2500万美元。
伦纳德很聪明,让我置身于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锐步和耐克的竞争大战中。
这让我的利益得到最大化。
其实我最想签约的是avia,我一直都穿阿甘的skyscraper。
那是一款非常适合大个子的球鞋,每一代我都会买。
但avia没有向我发出签约邀请,据说他们不想因此激怒阿甘。
他们已经拥有阿甘了,不需要一个想挑战他的行人。
不过多年后,我意识到这肯定是胡说,阿甘不是这么小心眼。
avia没找我只是出于战略上的考虑,仅此而已。
我拜访了锐步和耐克,说实话两家没有太大差别。
不过我在去耐克总部时穿了一件印有锐步标志的t恤。
伦纳德让我把它脱了,说这会惹怒菲尔-奈特,他会发疯。
好吧,惹怒就惹怒好了,我选锐步。
那个夏天,我决定去洛杉矶提升一下自己,很多球员都会去洛杉矶训练。
我在球馆里遇到了正陷入交易流言的奥拉朱旺,我们互相较量。
他是个非常好的人,有着惊人的技巧和灵活性。
那一年他正朝着自己的巅峰迈进,很快我们会同在佛罗里达州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