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会严重污染土壤和水源,对周边居民的健康构成威胁。此外,非法采矿还经常导致地面塌陷、滑坡等地质灾害,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隐患。更严重的是,非法采矿扰乱了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损害了国家和合法矿业企业的利益,对经济可持续发展造成阻碍。为了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稳定,必须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
“现成立整治违规违法采矿行动专班,并下发《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本次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坚持边摸排、边打击、边整改,在巡查摸排的基础上,重点打击以下五类行为:
(一)严厉打击无证开采、无证勘查、以探代采、批采不符、超层越界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二)严厉打击未取得复工复产批复手续、以开展复工准备名义私自组织建设、生产的行为。
(三)严厉打击擅自启封关闭矿井、废弃矿井进行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四)严厉打击为私挖盗采提供破拆工具、运输车辆、电源、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为。
(五)严厉打击包括村干部在内的公职人员参与私挖盗采以及“矿霸”等涉黑涉恶犯罪行为。”
“整个行动将分为三个阶段来推进:其一为排查起底阶段,需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时间与工作力量,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滚动式、拉网式、地毯式摸底排查,确保一村、一沟、一矿无一遗漏。必须做到逐村、逐沟、逐矿全面排查,不留下任何死角、盲区和盲点。针对上级转发信访案件、网络舆情曝光线索、群众举报等,要开展全面的“回头看”工作,未办结的要回炉再查、及时清底;尤其是对那些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人和事,要重新梳理案情,完善证据链条,深挖彻查根源。同时,要对排查摸底情况进行登记造册,为集中整治工作筑牢基础。此外,还需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私挖滥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