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钱票。
见孙成克盯着钱票发呆,阎胤敲了敲手中的笔杆子,好奇地问了句,“怎么了?你觉得钱太少了吗?”
说着,又让下人从府中的账房先生那边再预制一些钱。下人听到主人嘱咐,快速退下,再次来时手里端上六百两白花花的银子。
这个钱足够买一个新的府邸了,以孙成克现在的薪水怕是得赊账5年才能还的起。
阎府的下人看着孙成克灰扑扑的形象,再对比起往日状元的光鲜形象,只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毕竟中的状元好歹就是个官了,官比民大,生活也比平常老百姓生活要好,真是想不明白孙成克这种三元及第的状元竟然会混到如此境地,比他们家里那些不读书活的都要差。
孙成克拿到银子,在阎胤的欠条上面写上自己的大名和按下属于自己的手印后。恍然之间,这种事情已经干的不知道多少次。
他欠的钱多的去了,身上的债再多,只要他还活着,他就可以接着还。
人活着就有希望,只要汤芷能陪他身上,他们一定会把生活过好,不再像以前那样活的痛苦。
孙成克总是这样想,他没有办法,他到这一步却处处厌恶京城,京城虽好,断没有他的容身之地。
他宁愿被流放到家乡,和汤芷在家乡那种小地方安安稳稳幸福地度过一生。以前读书时,总对功名有着不可言说的向往。真的接触之后,才发现自己想法简单。在京城这个样样贵的地方,他这种寒门出身的子弟根本就不够看,随便一个砖头砸下去,不是官就是官的亲属家眷,都是带些关系了。
孙成克不甘事实,可事实比他想的往往要更为残酷。直接将他拿捏的不成样子,心累的同时,渐渐怀疑起自己当初求学之时的志向。
那时候的他只想凭借学习出人头地,在京城这片土地上做一份惊天动地的大事,成为天子脚下的红人。现在目标实现了一点,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