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凭借高远提供的资源,这个律所还没有开业已经有了不少客户。
首先高远旗下就有4家公司,再加上林氏集团的一些业务,李家的一些业务,可以说在创业初期就已经有了盈利。
按照高远的规划,确实很美好,但是凌玥却皱起了眉头。
高远投入这么大,那两个人的合作模式究竟要怎么定。
她自己虽然有些钱,但是和高远这一个亿的投入相比,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
如果依旧是打工的模式,凌玥心中有些不情愿,金杜律所的经历已经告诉了她,不能再做打工人了。
不然随时都有可能被老板给踢出门。
但是高远给她描绘出的远景确实让她很满意,而且高远明确表示了不会干预她对律所的管理。
这让凌玥心中一下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我们之间以什么方式合作?”
凌玥想不通,就把问题抛给了高远,或许高远能给她一个满意的答案。
“两种合作方式。”
“第一,你以员工的形式进入远方律所,薪资方面你可以提出来。”
“第二,我们以合伙人的形式开办这个律所,你占一份股份,算是这个律所的创始人。”
高远给出的答案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和凌玥自己想的其实差距不大。
关键就是凌玥不会选择第一种方案,而第二种方案她手中的钱能占据的股份寥寥无几,而且如果后期高远增资扩股,她的股份也会稀释到极点。
“我希望我们之间是第二种方式合作。”
“但是,股份比例该怎么分配呢?我又怎么能保证我的股份不会被稀释掉?”
高远若有所思的看向凌玥。
从凌玥说出已经从金杜律所离职的时候,高远心中已经有了大致的猜测。
如果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