诅咒的球队,goat过往的荣誉对他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只有当下才有意义。
因此,里弗斯决定安排一场队内对抗赛。
于飞为白队,格里芬为黑队。
挑选队员时,于飞首先选择了夸梅·布朗,接着是扬尼斯·阿德托昆博,随后又从一群不太熟悉的边缘球员中挑中了马特·巴恩斯和威利·格林。
里弗斯有些疑惑:“弗莱,你这么选的话,谁来打控卫?”
忽然,里弗斯意识到了什么。大飞自己不就是控卫吗?很显然,他是要全力以赴踢爆格里芬的屁股啊!
然而,里弗斯想错了。于飞的确想要击败格里芬,但绝不是作为控卫。如果不能在正面对决中击败对方,对方只怕心里还会不服。
听到里弗斯的疑问,于飞笑道:“你等着看吧,道格。”
里弗斯心想,还用得着等吗?他清楚地知道控卫位置上的goat有多强!虽然goat在选人的时候明显放水,但他显然不打算在比赛里放水。
格里芬看着自己黑队的阵容——比卢普斯、皮尔斯、帕楚里亚和三年级后卫科里·约瑟夫,他的阵容显然强于对手。论五对五的对抗,他们的优势非常明显。
可以肯定的是,goat在选人时显然犯了骄傲的错误。他想表达的态度就是,即使随便选几个人,也能打爆格里芬。这个人已经被过去的成绩蒙蔽了双眼。
像格里芬这样被困在快船队的天之骄子,往往不会让自己承担太多失败的责任。
因为他们身边的人总是在说:“你尽力了,成绩这么糟糕是球队的错,你还能做什么呢?”
这样的开脱方式并非全错。有时候,这完全正确,因为篮球归根结底是五人运动,一个人再强也只能保证球队的下限。
然而,格里芬的下限是带队两次进入乐透区,所以即便是比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