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天庭与龙族的君臣关系,龙族效忠天庭,遵天帝旨意的同时,也要受天庭权职部门的管辖。
盟约中还有举例。
比如龙族以后自天庭履职管理一处湖泊或者水井,就需对天庭专管水域的衙门述职、报备,管理此水域的龙族在天庭领仙官仙职。
这里天庭给了龙族一些让步——天庭给出定额的仙职,具体任命由龙族内部敲定,而后龙族报给天庭。
天庭也进行了约束——天庭对在天庭任职的龙族臣子会有各种监管和考核措施,考核不通过的一律取缔,由龙族自己进行下一轮人选推举。
这在龙族看来,已是十分宽松。
他们甚至可以自己选一些未来孵化出的龙子龙女去天庭赚功德。
这好事,他们岂能拒绝?
盟约第二条就是确定龙族在天地间的生存区域。
借着这一条,天庭将如今主天地空旷的四海水域划给了龙族,由龙族管理水域,训练水军。
同样,这一条其实包含了很多条件,主要就是围绕龙族与海族的关系。
龙族今后奉天帝之命掌管主天地四海,统率海族、护持主天地海域平稳发展,海族既是龙族治下之民,又是天庭直接统御的万灵百族一份子,海族将被赋予上天庭告御状之权,天庭也会给海族预留部分仙职。
龙族不得欺压海族,且龙族必须让最少八成的海族自主发展。
龙族为海族提供庇护,可在海族进行自愿募兵。
等等。
相当于给了海族与洪荒万灵相近的‘政治地位’。
盟约第三条,就是军事相关了。
龙族在四海操练的水兵,必须遵天庭调令,包括龙族内部划分的统军元帅,也必须在天庭有直接任命。
四海水兵享天庭二级天兵编制,四海水兵的供奉享天庭统一标准,但由龙族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