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被它“赐名”纳什的小个子,后者鬼鬼祟祟的躲在人群中左顾右看,被霍格又喊了几声才赶紧走出来又被酋长打了一巴掌。
“你连自己的名字都记不住吗?下次再这样我就把你送到吸血鬼的角斗场去!”
霍格呵斥道:
“现在,带着我分配给你的人护送我们氏族的雌性和崽子先走,你知道走私者林地在哪吗?那里以后是我们的地盘了,带它们去那里!”
“好的,酋长,不过我发现了一些好地方。”
鬼头鬼脑的纳什小声说:
“我之前看到了其他几个氏族的酋长在营地之外挖了坑埋它们的宝贝,还有一些肯波特的蛮兵也会找地方埋东西。我知道那些东西在哪!或许我们可以.
反正它们也用不到了,埋在那很浪费以后也不知道会便宜了哪个人类农夫。”
“嗯?”
这个提议让霍格眨了眨眼睛,它在土狼上发出愉悦的笑声,说:
“很好!很好,这才是我想看到的真正的纳什应该有的样子,你已经学会了使用你被狩猎之主赐予的智慧,现在带着你的人去挖!把那些宝贝都挖出来。
我们需要它们来支付未来给勇士们的报酬。
还愣着干什么吗?
快做事!
范高雷,你去找人的时候记住,我只要那些最聪明的豺狼人加入我们!”
“最蠢的其实也行,霍格。”
被喊到名字的豺狼人是个又老又狡猾的秘术师。
它在之前的斗殴中被打断了腿本已经等死了,是霍格把它带回了氏族,因此这个叫“范高雷”的家伙对霍格忠心耿耿。
它拄着骨杖提议道:
“我们不能只要最聪明的,最聪明的豺狼人可打不了仗!我们还得要最蠢最能打最没脑子的那些,它们会是非常好的蛮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