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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五爷,我走?(4 / 7)

,心中更是一突,拔刀大呼:“贼孙过河了,杀贼孙者赏千两,官升三级!”

“贼孙”是清军对李来亨的藐称,意“闯贼之孙”。

若过河的真是“贼孙”,便意味这一战明军是用尽全力,若能将明军攻势挡住且擒杀李自成的贼孙,他张朝义的大名立时便能传遍天下,荣华富贵也是唾手可得。

念及此处,不知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还是功名利太过诱人,在明军已然攻破防线当口,张朝义竟然没有选择坐镇主帐指挥,而是选择带兵直扑河中正向岸边靠拢的将旗。

也许是想擒贼先擒王。

成功渡河的李来亨此时已经会合应绍等人准备向营中推进,刚到缺口处就见左翼有一股清兵正朝这边杀来,人数还不少约有数百人之多。

应绍忙要带兵去挡,未想虎帅却已箭步上前,拔刀朝一众追随自己渡河的亲兵喝道:“迎上去,砍人先砍腿!”

“砍人先砍腿!”

两百多左手持挨牌,右手持短刀的李来亨亲兵闻令立时朝那股清军杀了过去,快接近时前排的人突然腰猛的一弯继而以翻滚姿态向前推进。

动作极其诡异,看着就好像一群人在地上打滚般。

这些亲兵是李来亨一手训练,战术是当年其祖父李自成用来对付明军骑兵的滚堂刀法。

这种刀法本是专砍骑兵马腿的,但因夔东地区不适合骑兵作战,因此李来亨便将滚堂刀专砍马腿改为专砍人腿。

长年训练下,这些滚堂刀亲兵身法、刀法皆尽娴熟,翻滚而前,挨牌护身,不露出半点刀光,顷刻之间便抵至清军面前,没有任何迟疑短刀挥出。

一刀一腿,藤牌护身,得手再滚,毫不停留。

一连数滚,地上到处都是断腿和哀嚎的清兵。

直砍得当面清军人人胆寒,不待明军再度翻滚而来便骇得一哄而散,四下争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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