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
田立本点点头没说话,他已经在想着一会儿出去该干嘛了。
好好吃一顿喝一顿,然后罗总肯定要带他去放松放松,洗个脚按个摩再上个二楼,先爽了再说。
这段时间可是把他给憋坏了!
看守所条件好坏和他又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很快就被带到了房间中,一个管教民警将材料放到了他的面前。
“田立本是吧,你的拘留期已满,现予释放,请在这里签字吧。”
田立本坐在桌边,满脸高兴地拿起笔开始签字,刚写完,就看到几个警察推门而入。
“田立本,你因涉嫌非法经营罪,现在被光明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传唤,这是传唤证,请在这里签字。”
嗯……啊?
田立本呆呆地坐在那里,手中的笔还没放下,就看到那张传唤证放在了他的手边。
“你,你们这……你们这……这还搞衔接?”田立本回过神来道。
警察闻言只是道:“请你签字。”
警械都不用上,这传唤真的是简单。
旁边那个刚刚在告诫田立本出去别干这事的管教民警也是扶着额头,得了,这下估计以后不可能干这事了。
分局那边的人很明显就在外面等着,等这边一签字,那边直接就进来了。
因为只有签字了,才算是真的释放。
事实上分局的人才蛋疼呢,本来吧,如果是在行政拘留中发现有犯罪事实了,行政拘留可以结束,有的还能直接转刑拘。
反正拘留所隔壁就是看守所,转了就能送过去。
但很不幸的是,田立本这次的拘留是司法拘留,是法院决定的拘留,只是人在他们这住着。
那公安机关自然不能直接转,就只能等着司法拘留结束,然后再传唤。
田立本本来在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