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虽然今天坐在了上面敲锤,但陶东里总感觉自己还是很被动。
市检察院检察官同样出庭。
虽然都是强拆过程中的反抗,但这次老唐的辩护思路和黄礼成案不同,那个是确定黄礼成有故意伤害行为,证据都很充分,只是因为存在正当防卫这样的阻却事由。
而这次,刘上进的案子,主要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程序还是那样的程序,老唐在案件中主要提出的问题是,刘上进到底有没有故意伤害的主观故意!
“我们都知道,故意伤害罪要想成立,不单单是要有客观方面的动手以及损害结果,还要有主观方面的故意!”
“而在本案中,被害人刘某等三人强行入侵我方当事人的住宅,欲要将其带离,在这个过程中刘某抓住了我方当事人的胳膊进行强硬的拖拽。”
“综合各项证据以及证人证言可以证实,我方当事人当时抓住刘某胳膊的行为是为了推开对方获得自由,而并不是为了伤害对方。”
这种刑案的思路在老唐这样的刑辩老油条眼里并不难,难得是法院愿不愿意听你的思路。
事实证明,之前的行为很有效果,陶东里并没有进行任何的打断。
案件并不复杂,当时要进行强拆了,三个人进了刘上进家里,拽胳膊的拽胳膊,推人的推人,准备把人直接强行带出去,然后直接拆。
这法子看起来粗暴,但是在当年强拆中很有效,反正把你先带出去,拆了再说。
刘上进自然要反抗,抓着对方的胳膊死命往开挣,那种情况都能想到,其实就是挣扎。
毕竟是老农民,那会也正年轻,用蛮力这么弄起来还是劲很大的,结果那个家伙的手腕直接被弄骨折了,而且还挺严重,鉴定是轻伤二级。
当时一看,人家只是要把你带走,但是你把人家弄骨折了,那肯定是你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