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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你打你的,我打我的(求首订)(9 / 12)

方居然没有任何异议?

接着是证据二,唐方镜依旧无异议。

这么来了几次,别说邓辉了,连上面的审判长和审判员都有点诧异。

不过也仅仅是诧异,毕竟刑庭上的奇葩也不少,有过律师被公诉人问的晕头转向,最后陈述之时,直接说“我同意公诉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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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当时被告的脸黑的像锅底,看着想把那个律师给噶了……

一堆证据,证明存在着故意伤害行为,唐方镜这边都没有任何异议。

关巧莲几人在那里互相看看,虽然不懂,但感觉他们这边很有优势!

轮到唐方镜来举证了,他拿出的第一份证据同样是视频资料,而且同样是公安机关侦查中获取的……

除了后面刘燕动手的那段,几乎和公诉人拿出来的一模一样。

而唐方镜首先要证明的是,刘燕的刺伤赵玲玲等三人的过程,符合一般防卫的条件!

果然,对面的公诉人一愣,他确实准备好了如果对方提出无限防卫时的反驳意见,但是一般防卫……

毕竟是专业的,邓辉很快就进行了质证:“证据的证明力度和关联性都有异议,殴打行为并没有用刀,而被告用刀反击明显超过了限度。”

唐方镜并不在意对方说了什么,再次进行举证,他第二个要证明的,是刘燕捅刺李梓心的那几下,同样属于正当防卫。

虽然是一个伤害案件,但里面有两个阶段,需要分别进行证明。

邓辉再次进行反驳:“刘燕的第一刀之后,李梓心明显已经在后退了,这个时候可以视为侵害已经停止,但是刘燕又接着追上去捅了两刀,这两刀明显不属于正当防卫。”

这就是唐方镜觉得对方太死板的原因,在某个正当防卫里程碑案之前,司法系统就是这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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