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读物。
流行程度大概相当于华夏男生群体里后来流行《龙族》的程度。
只是现在还没有人能想象到,《暮光之城》全部五册居然能全球销售2.5亿本
这是一个疯狂的成绩。
趁着现在《暮光之城》的现象级才刚刚开始,吴渊第一时间就让john去和《暮光之城》的原著作者谈影视改编权的购买。
北美这边的作者,对影视改编权的重视程度更高,毕竟有《哈利波特》和《魔戒》等作品珠玉在前了。
不过《暮光之城》火归火,可好来坞六大却根本看不上,觉得这只是一个青春偶像,改编成电影也是青春偶像电影,在好来坞是没有市场的。
这个想法很正常,内地在《小时代》电影出现之前,也从来没有哪家制片公司想象过,这样一部少女粉丝向读物,改编成电影能卖几个亿.
有些事情就是他娘的离谱。
整个好来坞没有一家公司认为《暮光之城》有改编成电影的意义和价值。
所以光时代是唯一一家找上《暮光之城》作者斯蒂芬妮·梅尔的影视公司。
在只有一家愿意出价的情况下,斯蒂芬妮·梅尔与john磨了一段时间后,就以200万美元的价格,出售了第一部的影视改编权。
并且今年马上就要上市的第二部,john也一起打包买下了。
不过斯蒂芬妮·梅尔还是很精明的,虽然她同意签下光时代有优先购买续作影视改编权的条款,但她同时也提出了补充条款。
如果《暮光之城》顺利改编成功,并且电影票房破一亿美元,她要分走全球票房的8%作为版税。
或许是她看过.罗琳吃的亏。
当初罗琳的代理很早就卖了《哈利波特1》的电影版权,只有100万美元,至于什么主题公园、周边这些收入都归华纳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