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陛下也露出会心的笑,低声道:“我就知道,你也想看他们打起来,所以不生气。”
贝尔福:“……”
他决定尽量不跟这个睿智的国王说话了。
与此同时,詹姆斯展开反击,
“法郎士先生,你似乎没有仔细听陆爵士的话啊。他刚才所说有一句重点,‘诺曼征服消灭英语的书面形式的同时,促进了它的语法变化’,这是原话吧?”
法郎士诧异,
感觉对方这么说像在自爆。
他说:“詹姆斯教授,你也要承认吗?”
詹姆斯嘴角勾起,
“书面……呵……呵呵……”
现场一阵安静。
很快,许多人反应了过来。
他们今天要争的是《小王子》的第一语言,在历史上掰扯,没有任何意义。
而书面上精确的语言,不见得有优势。
萧伯纳笑道:“法郎士先生,必须承认,法语讲求精准……当然,精准度上,跟俄语、阿拉伯语还是比不了的……”
一众法国学者满头黑线,
 ̄□ ̄||
心里暗道,
这个老混蛋,赞扬法语也不能痛痛快快的,非得把俄语和阿拉伯语搬出来。
萧伯纳却爽得很,继续道:“英语则追求简单、高效的沟通。所以,英语从零基础到可以正确地开口,所需的时间会大大短于法语。”
凡尔纳起身,
“这话不对吧?法语的发音明明更规则。”
萧伯纳说:“但法语语法复杂。变位、阴阳性、语态、语气……从零基础到入门,需要的时间更长。”
这一点无人能反驳。
即使到了现代,也经常会出现成年法国人写信都写不利索的情况,
但他们用法语追求外国女孩一点儿不含糊。
此类情况,在各语言都有,
以现代汉语为例,有个现象叫“羡余”,指某一个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