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打球吗?”
迈凯伦路过一处公园的球场,停在路口等红灯,副驾驶的王安若看着球场上打球的那些人,突然转头问秦风。
秦风点了点头:“会,大学的时候课余活动除了窝在宿舍里打游戏,就是被隔壁宿舍喊去打球。”
听到这,王安若眼睛一亮:“打得怎么样?”
哪个女孩没有幻想过自己的王子是在球场上挥洒汗水的白衣少年?
虽然现实是穿白衣服打球很傻,骑白马的也可能是唐僧。
秦风微微一笑:“大一军训的时候,他们还只是缺人拉我去凑人数,等到下学期已经是先来问我去不去玩,我要是去,他们再喊其他人凑数了。”
“那我怎么从来没见你打过球?”王安若来了兴趣,她想看秦风打球。
会打球的男孩子确实很帅。
虽然秦风已经够帅了,有种书生气质的儒雅,但会打球的书生岂不是更有看头?
“工作了哪有时间。”秦风摊了摊手:“又不是学生了,没那么多空的……游戏我都不常玩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不确定是哪天,等到秦风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发现电子游戏对自己来说索然无味了。
或许人总要经历这一时刻的,曾经一款新游戏通宵达旦也要玩的少年,也会变成打开电脑面对着满屏游戏,感到意兴阑珊的大人。
“嗯……”
王安若鼻腔里发出短暂的哼声,又转头看向球场了。
她可能在思考如今秦风的球技如何,还能不能一睹风采。
秦风懂她的深浅可不只是物理意义上的,看穿女友的心思是男友的必修课。
“有空带你去球场玩玩。”秦风笑道:“不过下次去球场,就不开这辆车了,太惹眼。”
王安若没有问为什么,她已经知道原因了——
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