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罗伊:如何在卡巴拉圣地开展一场失败的创业项目》、《犹太王子养成手册:从逃亡到登基只需三步,第四步是完蛋》、《我的军队、我的恋人、还有那根直到故事最后我也没搞懂是干什么用的权杖》……”
语罢,他还竖起食指点评道:“顺带一提,由于本书故事线涉及重夺所罗门王的权杖,所以尤其受到某些魔鬼的特别欣赏。”
眼见着阿加雷斯的头顶都开始冒烟了,亚瑟又猛地话锋一转:“但是不得不说,虽然这本书有着或这或那的缺点,本杰明喜欢在里写自传的毛病也没改掉,但起码这一次他写自传的方式比《青年公爵》和《康塔里尼·弗莱明》委婉多了。”
阿加雷斯听到这里,也终于耐下了性子,虽然他很不满亚瑟先前的言论,但是本着魔鬼一贯的高超文学素养,他必须得承认亚瑟是对的。
总得来说,迪斯雷利的写书风格和他的穿着打扮一样臭屁,一翻开书本,绿裤衩红马甲的形象便扑面而来。
就拿《康塔里尼·弗莱明》这本书举例吧。
这本书与其说是,倒不如说是迪斯雷利给自己写的一份过度装饰的人生备忘录,最多附带了一点幻想文学的外壳。
主角康塔里尼出身高贵,从小郁郁寡欢,五岁就开始思考人生的本质,十岁开始写诗,十五岁发表文集,十八岁时痛恨世人不理解他。接着,他上了大学,发表了一堆惊世骇俗的政治观点,然后,毫无悬念的,被学校开除了。
之后,他父亲建议他干点正事,于是他就成了父亲的私人秘书,在外交圈子里混了几年,一边思考如何拯救帝国命运,一边抽时间忧郁。
书里的感情戏也写的腻歪异常,康塔里尼和爱人之间的对话,基本上全是“命运为何如此残酷”、“你不懂我的孤独”、“我愿为了你放弃整个欧洲”这类台词,看起来就跟拿破仑和歌德互换了日记似的。
而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