旦旦的向亚瑟保证,一旦巴林家族参股帝国出版公司,那么他们将会尽力协调美国政府,推动他们进一步修改1790年《版权法案》,尤其是要加强帝国出版公司旗下作品的版权保护。
虽然亚瑟并不认为结局会像是弗朗西斯·巴林对他吹嘘的那么好,但至少巴林的参股绝对有利于扼制美国出版商对英国文学作品肆无忌惮的盗版现象。
即便不能彻底根除,但能抓几个典型,逼着那帮乡巴佬来伦敦谈判也好。
毕竟按照现行的美国《版权法案》,美国出版商盗版《英国佬》甚至不违法,因为不论是美国的版权法还是专利局,都不保护外国人的权利。
美国政府不仅不排斥窃取欧洲的版权和专利,甚至还公开鼓吹和支持。
华盛顿就曾经对多次在英国入狱的美国商业间谍托马斯·迪格斯不吝赞美,认为他“不仅友善,还充满热情”。
而且他还曾经推荐英国商人豪厄尔到弗吉尼亚设厂,甚至专门嘱咐州长不要公开豪厄尔姓名,避免给后者在英国惹麻烦。
享有“美国工业革命之父”美誉的塞缪尔·斯莱特曾经是英国的纺织厂学徒,然而他却违反英国的《禁止工业机器出口法》,把水力纺纱机技术带到了美国,为此他直到现在都被家乡人骂作叛徒。
而波士顿商人弗朗西斯·洛厄尔的发迹,靠的就是早年在英国工厂常年卧底窃取的动力织布机技术。
虽然亚瑟明白后发国家几乎都得依赖窃取来的产权提升生产力,在德意志是如此,在美利坚也是如此。
但是,千不该,万不该,你怎么敢不拿约克的爷当爷呢?
如果巴林家族愿意支持《英国佬》在美国进行版权保护,或者更进一步的直接在当地开展业务,那帝国出版公司甚至可以直接白送一部分股权。
更别提,巴林家族和罗斯柴尔德家族还投资了大部分英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