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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2章 【太子驾到】(9 / 9)

上市的资产:

重组为‘长江实业集团’,也就是原来的长江实业,资产包括:

【商业项目:

铜锣湾:华登大厦(大丸百货)、新天地大厦(新天地购物中心)

尖沙咀:美丽华购物中心、美丽华酒店(五星级)、乐富大厦(去年购买)

新加坡:来福士广场(购物中心+写字楼大厦)

发展项目:

总计为20个发展楼盘,占地面积面积约40万平方尺

其它项目:

保利建筑、安达臣大亚石矿、长江财务、7~11便利、大家乐50%权益、公仔面、红牛.】

将上市资产大概整理一番后,林志超心里已经有数。

其实,很多不上市资产本来就在原来的长江置业旗下,所以也不算资产大重组;截止年底,应该可以顺利完成。

重组完毕后,长江实业集团的盈利,会继续购买‘维港置业’手中的地皮。

至于债务方面:除收购乐富大厦的4600万港币,在长江实业集团旗下;像是投资‘维港中心’的债务,都在维港置业旗下。

总体来说,其实也没有什么债务。

远东金融中心ab座、香格里拉酒店(香港)、新加坡来福士广场、维港中心,总计投资是11亿港币。其中长江实业在1968~1971年的利润,大概是4.5亿,都用于这部分投资;以及长江工业早期支援的1个亿,这些便是已经5.5亿。

而剩下的5.5亿,林志超打算用股票投资去偿还,绰绰有余。

这些还没有计算1972年开始的利润,所以压根不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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