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种草,格蕾·萝丝直皱眉头,心底却颇感疑惑。
世上似乎有两个火旭,一个懵懵懂懂,有时候脑子病得不轻;另一个则是心机万重,云淡风轻间即能搅乱庙堂风云。
两个火旭都很真实,又可瞬间完成角色切换,二者搭在一起,一点都不显得违和。
可以肯定的是,前一个火旭之所以出现,必是因为他暂时放下了深重执念,且身边人是他深信不疑的人,就像眼下这样。
格蕾·萝丝并不会因为这份信任而被感动,不过,平心而论,她还是更喜欢前一个火旭。
面对一名懵懂少年,她不用烧脑,还能一展其见识过人的风采。
“起开,蹩脚的农夫!”
她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呼的起身,一脚将藤椅踢出老远。
格蕾·萝丝轻挥纤手,淡淡的蓝焰自掌间绵绵涌出,贴着地表漫溢,转眼便完整覆盖了三亩旱田。
蓝焰渗入土壤灼烧,现场立马弥漫起浓郁的焦糊味,噼噼剥剥的爆裂声响个不停。
“我的田地!我的异草!”火旭跑回晒场躲避炽热,痛心疾首的道。
十息之后,三亩旱地已成一片没有任何生物的死地。
“千年的鱼子,万年的草籽,那里有水那里有鱼,那里有土那里长草,你没听过这则民谚吗?”格蕾·萝丝像看白痴那样看着火旭道。
纤手一收,蓝焰尽数熄灭。
随着她双手的再次挥动,如流的蓝雾自掌间弥漫开来,笼罩田地,渗入炙烤过的土壤。
回味着那句民谚,望着眼前三亩正在降温,土壤越来越蓬松的旱田,火旭隐隐觉得自己犯了个常识性的错误。
“兔子不吃窝边草,这话对水氏庄园非常适用。”待到土壤温度降至常温后,格蕾·萝丝收手,颇有深意的道。
火旭的目光迅速扫向一望无边的水氏庄园,可不,水氏不会放过野外的异草,但他们绝对没想过要在自家庄园内挖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