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文章,用的硝石,纯度不到40%,用这种火药,会哑火、会炸膛。
周建侯为了儿子的事儿提供给逆党的办法,给倭国提供了完全错误的方向,在错误的方向上,越走越远。
曾省吾之所以如此重视这些倭国颗粒火药,是因为倭国不产硝石,只用地霜做火药,产量根本满足不了军事行动的用量。
而倭国拥有了颗粒火药,证明有人在往倭国走私硝石,这是朝廷严密稽查的违禁之物。
大明律、问刑条律明定:私自贩卖硫黄五十斤,硝一百斤以上者问罪,硝、黄入官。卖与外夷者,不拘多寡,比照私将军器出境条律坐罪斩首。
现在看来,已经足够严苛的律法,需要更加严苛,因为贩卖硝石的利润实在是太高了。
曾省吾摊开了奏疏,奋笔疾书,完善禁令的同时,还请皇帝颁圣旨给海防巡检、长崎总督府,严厉稽查硝石走私生意。
朱翊钧收到曾省吾奏疏后,立刻对长崎总督府和海防巡检下达了圣旨,要求严格缉私,严厉禁止硝石进入倭国。
曾省吾的建议是连坐,家眷连坐、知情不报连坐、提供方便连坐、上下级连坐。
倭国拥有了劣质颗粒火药的事儿,引起了大明朝廷的高度重视。
要禁绝硝石入倭国,其实非常简单,因为到倭国的商船,除了从朝鲜进入之外,一定会经过琉球和长崎,在这两个地方把好关,就可以禁止。
朝鲜没有硝石,朝鲜用的都是海硝,硝石里含有大量的海盐杂质,而且很难提纯。
朱翊钧以为这个案子,至少数年才能有一点点的成果,但只过了不到十日,松江知府王谦、松江巡抚李乐就奏闻了朝廷,他们已经抓到了线索,甚至抓到了人。
万国城内的传教士、秘鲁圣保罗公学院院长尼古拉·兰奇洛特。
西班牙在殖民的过程中,每到一处必然修建